一、招标项目
1.广州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张小海300万元贷款诉讼案件委托代理
2.广州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李惠叶200万元贷款诉讼案件委托代理
3. 广州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石井冰莹菲服装经营部150万元贷款诉讼案件委托代理
4. 广州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联缘服装经营部300万元贷款诉讼案件委托代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1606室。
四、项目基本情况:
广州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公司由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三家国营企业和李长才、何宗儒、陈日新等三位民营企业家投资入股成立,注册资金2亿元。公司各股东股份占比: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占比30%、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占比20%、广州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占比10%、李长才股份占比20%、何宗儒股份占比15%、陈日新股份占比5%。
公司成立以来,充分运用各股东的综合平台优势,围绕股东专业市场和股东上下产业链展开贷款业务;凭借专业的管理团队、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科学的运作模式和创新的产品服务,向客户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公司坚持“稳健经营,永续发展”的经营理念,本着与客户和员工“共享丰盛,同获荣耀”的核心价值观,专注服务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与实体经济的小额信贷服务。
此次是对广州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张小海300万元贷款项目、李惠叶200万元贷款项目、广州市白云区石井冰莹菲服装经营部150万元贷款项目、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联缘服装经营部300万元贷款项目进入诉讼程序予以委托诉讼代理。
五、服务期间
从委托代理合同签订日开始,直至案件处理完毕日止。
六、资质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须为注册在广州市的律师事务所,持有有效执业许可证。
(二)律师事务所须指派两名代理律师共同代理本案件。
(三)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两名代理律师自执业以来均未曾受过律师行业处分、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若有隐瞒的,将取消投标和代理资格。
(四)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两名代理律师均须熟悉民商法特别是金融行业法律法规,具有为国有企业和金融行业企业提供过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的丰富经验。
七、资金来源及费用限额资金来源
广州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八、项目费用和服务内容
(一)项目费用:
1、所有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
2、总包干最高计价为:
(1)借款本金:依最终实际收回借款本金的3%支付律师代理费;(2)利息、违约金:依最终实际收回利息、违约金的10%支付
律师代理费;
(3)本价包含所有费用服务内容。
(二)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
1、服务阶段:一审、二审、执行等所有与案件诉讼及强制执行处理有关的阶段。
2、服务要求:
(1)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被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专业判断,客观地告知委托方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3)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以及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及时办理受委托的各项诉讼事务;
(4)及时告知委托人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尽快给予答复;
(5)对其获知的委托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保密,非由法律规定或者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对委托方业务单独建档,对涉及委托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档案保存时间根据律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九、投标人必须递交的资料
(一)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及其指派的两名代理律师的律师
执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证明书及对投标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负
责人签字,原件加盖公章)。
(三)律师事务所未曾受行业处分证明(广州市律师协会出具)。
(四)律师事务所指派的两名代理律师未曾受行业处分证明(广
州市律师协会出具,须同时注明代理律师的执业开始时间)。
(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所自执业以来未曾受过行业处分、司
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承诺函。
(六)律师事务所指派的两名代理律师出具的律师自执业以来未
曾受过行业处分、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承诺函。
(七)法律服务方案及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九)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否则视作无效。
(十)投标文件为一式三份。
十、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1、由招标人选定日期于开标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开标流程:由招标单位自行组织,邀请投标单位代表出席。
3、评标人构成: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
(二)评标标准:本次招标采用符合投标资格的单位,以价低者中标。
十一、递交资料时间:
递交资料截止日期:2020年1月20日前,投标人需通过纸质版独立封装且封盖公章的方式递交资料
十二、递交资料方式
1、递交资料方式:速递或直接送交资料
2、速递或直接送交资料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1606室
3、联系人:熊小姐 联系电话:020-81859666—811